每年投资3.5亿元 江西要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这项农村改革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到2020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将达到全省总数的80%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10月1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农业厅联合举办关于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江西省村级集体组织1.7万个,组级集体20万个,村均转移支付10万元,村集体总收入65亿元,其中经营收入17.4亿元;总支出27.8亿元,其中经营支出10.1亿元;总资产295.4亿元,负债137.6亿元。当年无经营收益或经营收益低于5万元的村数11841个,约占总数的70%,经营收益5万元—50万元的村数4732个,占总数27.5%,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数仅有427个,仅占总数的2.5%,呈现出有资源缺效益、有资产缺运营、有组织缺能人、有热点缺亮点的特征,总体而言,总量小、实力弱是全省农业集体经济的显著的特征。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重点任务的推进措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路径、实施要求、改革扶持措施,包括财政、用地、金融、税费、人才等五方面内容。
中国江西网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江西省财政将每年统筹安排3.5亿元以上,用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主要用于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试点示范。通过竞争立项方式,今年确定了29个县(市、区)为2017年江西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市、区),给予每个试点县1200万元,用于扶持4个村开展试点,同时,要求县级财政配套1200万元,自行选择4个村开展试点。
据省农业厅党委书记陈日武介绍,江西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目标是: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达到全省总数的80%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
那么,在改革中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是此项改革的重要目标。要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限定改革范围,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江西省农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万国根在现场说。
此外,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定和落实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政策,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江西省金融办负责牵头制定金融、保险支持改革政策。江西省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契税、印花税、登记费、房产税、增值税、所得税等。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能人治村”,优化环境吸引优秀人才牵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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